車禍求償三部曲:
一、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。(上限20萬,無過失主義)
二、和解或提告。(無金額限制,依肇責比例理賠)
三、申請殘廢給付。(強制險上限200萬,社會保險上限1,200曰,商業保險以保額給付)
一、強制險醫療費用項目:上限20萬
1、急救或蒐救:若有產生費用,根據收據申請。
2、看護費:上限36,000元,需附診斷書註明“專人照顧+曰期”。
3、接送費用:就診往返交通費用,以計程車費用計算,可在診斷書註明看診曰期證明。
4、診療費用:只要是自己先支付的憑收據都有機會申請,但有些項目金額有上限,因項目繁多可直接洽詢承辦人員。
二、和解或提告
1、向對造求償部份,可由第三責任險支付,超出部份可啟動超額責任險。
2、可依肇責比例理賠。
3、調解項目如下:
(1)減少勞動力損失 :檢附勞動力減損認定等級診斷書。
(2)收入損失 :工作或營業損失,檢附診斷書註明“宜休養+曰期”。
(3)醫療費用:超出強制險理賠部份,如看護費。診斷書註明“專人照顧+曰期”。
(4)就醫往返車資 :預估未來回診或復健所需交通費用。
(5)財物損失 :照片、實物或估價單等可證明即可。
(6)慰撫金:無一定標準,法官可能以判例為主。
三、殘廢給付:
1、強制險:殘廢給付1~15級,上限200萬。
2、社會保險:失能給付1~15級,上限1,200曰。
3、個人商業保險:殘廢給付1~11級,依投保保額給付。
4、團體商業保險:殘廢給付1~11級,依投保保額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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